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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盲人婚姻登記需監護人在場?殘聯:盲人不需要“監護人”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9-3-3 12:31
標題: 盲人婚姻登記需監護人在場?殘聯:盲人不需要“監護人”
王先生和女朋友三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目前都在同一傢盲人按摩店工作,他們原打算在今年2月26日前往金山區民政侷婚姻登記窗口辦理婚姻登記。因雙方都是盲人,他提前電話聯係了婚姻登記窗口詢問相關信息,喜鴻旅行社日本團評價,沒想到窗口工作人員告知,因為王先生和未婚妻都是盲人,需要雙方監護人同時到場才能辦理。
儘審慎審查義務
記者隨後緻電金山區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確實接到了王先生的多次咨詢,也為此向領導和其他區的婚姻登記中心咨詢,運彩計算機,但對於王先生這樣的特殊登記人群,還是要求能雙方監護人到場。
婚登機關稱
須雙方監護人在場
原標題:盲人婚姻登記需監護人在場?
為此,他又一次聯係了金山區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依然表示,除了雙方要攜帶好身份証、戶口本和殘疾証,必須雙方監護人都到場才能辦理婚姻登記,若實在不行也可以去公証處做相關公証。然而王先生表示,公証的流程一般都非常復雜,根本來不及在26日之前去做公証。
据《勞動報》報道,王先生是一名盲人,近日想和女朋友前往金山區民政侷辦理婚姻登記,由於他們都是盲人,在電話詢問時工作人員告訴王先生,必須雙方監護人都到場才能辦理。為此他緻電本報熱線電話表示,雖然他們都是盲人,但並非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律上是不存在監護人的,希望婚姻登記處能給出合理解釋並幫其辦理好婚姻登記。
“我們之前沒有掽到過這種情況,並且查閱了相關法律和工作規範,私人偵探,也沒有提到這一特殊情況,因此以一線窗口工作人員的辦事原則和經驗來說要求必須雙方監護人到場。”工作人員解釋說,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須儘到審慎的審查義務與責任,這是對雙方噹事人的保護。“舉個例子,萬一事後婚姻發生矛盾,若是到法院打官司,一方面法院會對噹事人進行調查,一方面他們也會查看婚姻登記過程是否合法,所以我們儘量做到萬全。”
“這是不合理的,雖然我們是盲人,但並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啊,從法律角度來說是沒有監護人的。”王先生告訴記者,其父母長期住在外地,不方便來上海。“我父母都在安徽老傢,兩人已經將近80歲了,身體也不太好,本來就需要人炤顧,哪裏方便長途跋涉來上海,而且他們是文盲,並不能幫我填寫材料,這不是折騰人嗎?”
盲人領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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